欧洲售电炉空调须加贴能耗标签
日前欧盟委员会决定,自2003年起,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电炉和空调设备,其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上加贴标示能源消耗数量的标签。
根据规定,能耗标签将家电产品按其能耗划分为7个等级,即从能耗较小的A级到能耗较大的G级,耗电的多少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测定。
早在1994年,欧盟就规定了在电冰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干衣机上必须加贴能耗标签;从1999年1月10日起,能耗标签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洗衣机;1999年二季度至2000年一季度,能耗标签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洗衣/干衣机和洗碗机。此次已是欧盟第三次扩大家电产品能耗标签使用的范围。
欧盟委员会解释,加贴能耗标签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消费者了解家用电器产品的耗电情况,帮助消费者节约能源,确保欧洲能源供应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
根据发展趋势,家电产品能耗标签的内容越来越详细。如目前在洗衣机上所贴的能耗标签比以前在其他家电产品上能耗标签标出的有关数据要详细得多,它不仅标出了一般耗电、耗水的情况,而且涉及到洗衣和脱水功能的高低。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欧盟官方要求加贴能耗标签的产品范围目前仅限于上述产品,但使用者和经销商要求的范围要广得多。尤其是随着环保浪潮的兴起,能耗小、功能多的产品更受消费者的青睐。因此,中国家电生产企业对欧盟的能耗标签要求应引起高度重视,以保证中国家电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份额不因能耗标签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