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内部监控缺失
遭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600万元
证监会公布,由於中国平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因犯有严重内部监控缺失及其他事项,故被谴责及罚款600万元。证监会公布,由于中国平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因犯有严重内部监控缺失及其他事项,故被谴责及罚款600万元。
证监会调查发现,於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平安没有制订防止洗黑钱活动的内部监控程序;没有主动辨识和及时向证监会及联合财富情报组举报可疑交易;没有为员工提供防止洗黑钱培训;没有制订及遵循适当及有效的程序以在执行付款时保障客户资产;没有有效地传达及执行有关雇员交易的内部*策;没有执行有关地址证明的开户程序;以及没有设定有效的合规职能。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表示,本案涉及严重的内部监控缺失。平安采取了适当的应对措施,使其避免承受更严厉处分。本案向业界发出了明确的警告讯息,就是市场绝不容许轻率的态度。